尊龙集团俱乐部 ZUN LONG英文网大年初五:持牌小贷年利率“踩界”36%是否触碰“隐性红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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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05 09:32 点击次数:72近些年来,持牌小贷平台在金融市场中一直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它们的存在,一方面解决了小微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另一方面解决了许多人突发资金需求的问题,比如说突发疾病继续用钱和各种应急支出的问题,因为,不管是小微企业还是这些突发资金需求的个人来说,他们都难以在传统银行模式短时间快速获得小额贷款,因为他们在传统银行申请贷款时常常因为缺乏抵押物等原因被银行拒之门外,这也致使他们无法活动传统模式的银行贷款。
然而,持牌小贷平台的存在,他们便捷的申请方式,一般的小微企业只需要提供经营数据、信用状况等相关信息可以获得相应的贷款,或许也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存在,这些持牌小贷平台的年利率问题一直都存在极大的争议,而争议的焦点一般都围绕在年利率24%-36%之间的自然债务和超36%利率红线以上的无效债务。
此外,这些持牌小贷平台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往往把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和年利率分开计算,按照他们的算法是36%利率红线不包含这些费用,他们的年利率问题不超36%红线也是刨除这些费用计算的,可他们这样的计算方式真的合法吗?
民间借贷利率规定的演变
首先,我们先说一说以往的利率问题,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司法实践中常以 “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作为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然而,在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了“两线三区” 的规则,也就是说,自2015年9月1日期,年利率 24% 以下的区域为司法保护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4% - 36% 为自然债务区,这部分利息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不能要求返还,若未支付,出借人也不能通过诉讼强制要求借款人支付,超过 36% 的部分为无效区,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 36% 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接着就是在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4 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一年期 LPR 会每月更新,以 2024 年 7 月 20 日公布的一年期 LPR 3.55% 为例,其 4 倍就是 14.2%,这意味着在该时期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 14.2% 的部分,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这一规定旨在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需求,使民间借贷利率更贴合市场实际情况,也能更好地防范高利贷等问题。
持牌小贷平台作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利率政策有别于民间借贷,因为在2020年1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批复广东高院,明确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这就意味着持牌小贷平台的利率不受民间借贷 4 倍 LPR 的限制。
既然持牌小贷平台利率不受 4 倍 LPR 限制,那是否可以超过 24% 司法保护的债务以及 24%-36% 之间的自然债务区间呢?
虽然持牌小贷平台跳出了民间借贷利率限制框架,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约束。2017 年最高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当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认为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时,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 24% 的部分予以调减,法院应予以支持。这表明,在司法实践层面,持牌小贷平台的真实利率总计一般不应超过年化 24%。从司法态度来看,超过 24% 的部分很可能被法院认定为不合理,借款人有权请求调减。
但是,我们从现存的在营持牌小贷平台来看,部分持牌小贷平台将年利率设定为35.99%,距离36%利率红线仅差0.1%,但它们如此设定年利率是否包含了各种费用成为网友们关注的问题,因为我们从公益投诉平台上的投诉案件来看,这些持牌的小贷平台被投诉的原因不仅仅是催收问题,其中还有很多消费者所投诉的是这些持牌小贷的年利率问题。
比如说,河南小王在某借款平台上借款30000万元的贷款,这笔贷款的年利率是35.99%,但却没有包含服务费、担保费和保险费等,而这些费用累积起来的年利率完全超过了60%是否合理呢?
这个问题其实非常的简单,因为在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个规定,已经明确了当借款人认为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法院是支持对于超过年利率 24% 的部分调减,以河南小王的经历为例,他在某借款平台上借款 30000 万元,贷款年利率为 35.99%,这已经高于司法实践中建议的 24% 上限。而除了这笔看似不低的年利率,该平台还额外收取服务费、担保费和保险费等,这些费用累积起来的年利率完全超过了 60%。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大概率不符合相关规定。尽管持牌小贷平台利率不受民间借贷 4 倍 LPR 限制,但在司法实践中,综合息费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时,借款人是可以请求法院对超过 24% 的部分予以调减的,而法院在接到此类请求后,基于法律规定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当予以支持。这一规定的出台,实际上就像是为持牌小贷平台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划定了一条清晰的隐性红线,使得金融机构在制定贷款利率和相关费用时,必须有所收敛和规范。
